索引号: | WD6301005-2020-022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13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 [ 2020 ] 22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 [ 2020 ] 22 号嘉定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执联动工作方案
嘉定区2020年
生活垃圾分类管执联动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与执法的监督责任,逐步将垃圾分类违法情况从教育引导为主转变为教育引导与监管惩戒并重,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嘉定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法联动组,负责日常工作。现就完善嘉定区生活垃圾分类管执联动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绿色理念,以党建为引领,以全程分类为基础,以城运中心平台为依托,以法制为保障,立足长效,提升实效,推进嘉定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规范垃圾分类收运环节,提升分类收运能效。督促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执法管理成效,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格局。
三、工作要求
1、城管执法部门要聚焦源头分类投放环节,以举办专题执法周、开展主题执法活动等形式,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整治,对各类单位、医院、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居住区、运输单位及处置单位进行分类、定期、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形,依法将其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垃圾分类。对环卫部门、城运中心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查办,量化全年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
2、环卫作业部门要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工作制度,结合每日垃圾清运作业,坚持对辖区各居村、单位垃圾分类质量进行审核,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倒逼居村、单位等做好源头分类工作。
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要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全方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工作的推进。通过定期例会,及时掌握执法工作动态情况,发现并研究解决相关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汇总工作成效,提炼工作经验。
4、城运中心要用好网格化监控资源平台建立可追溯信息化系统等方式对源头分类行为进行监管,做好垃圾分类实效日常管理以及数据信息技术支撑,提升分类工作实效。
5、各街镇要坚决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坚持对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品质进行审核,进一步细化本区域垃圾分类执法管理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1、环卫作业部门发现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在当天将具体情况及照片报送至街镇垃分办。街镇垃分办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仍由环卫作业部门进行清运,审核通过的则移交街镇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核实处置。(流程图见附件1)
2、物业服务企业或个人发现居民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容器的,应在当天将具体情况及照片报送至村居,再由村居报至街镇垃分办。街镇垃分办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执法处理流程,审核通过的则移交街镇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核实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3、各街镇垃分办与城管执法中队要合力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充分运用城运平台每月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4、街镇城管执法中队要将每周的执法情况及案件数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报至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要在每周五下午四点前将一周的数据报送至区垃分办执法联动组,同时每月底对当月的执法数据进行汇总。
5、区城运中心要在每周五下午四点前将垃圾分类网格化案件处理数据报送至区垃分办执法联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