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6301005-2020-024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27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 2020 ]2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 2020 ]24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嘉北郊野公园日常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绿洲嘉北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嘉北郊野公园日常运营维护管理,提升公园园容园貌,确保环境整洁、有序、安全。根据区政府2017-7号会议纪要精神要求,2020年将对嘉北郊野公园继续实施日常运营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主体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嘉定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考核主体,由嘉定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牵头,会同区林业站、区农委种植业与农机办组建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组织开展日常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嘉北郊野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养护管理、林地保护和养护管理、农田保护和农机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整改执行等7大项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
根据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考核,原则上于每季度末组织开展一次。对涉及公园安全事项的,如防汛防台等工作,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考核。
四、考核分值和考核等级
采取百分制考核,其中:实效考核占比70%,基础台账资料考核占比30%。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考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含)为“优”;80分以上(含)~90分为“良”;7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反馈和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形成综合考核评估报告,并反馈至公园管理运营方,考核结果与日常运营费用拨付相挂钩。同时,综合考核评估报告将上报嘉北郊野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六、运营费用拨付方式
嘉北郊野公园运营费用拨付分为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两大类,其中:日常运营费占比97%,考核费占比3%。原则上,当年度第一至第三季度的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根据考核情况分别于下季度第一月内予以拨付;当年度第四季度的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根据考核情况于次年第一季度内予以拨付。其中:考评等级为“优”的,按期足额拨付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考评等级为“良”的,按期拨付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考核费按照考核分值,每扣1分减少2000元;考评等级为“合格”的,延后一个月拨付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考核费按照考核分值,每扣1分减少3000元;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暂停拨付日常运营费和考核费,具体拨付时间和金额由嘉北郊野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另行商定。
附件:2020年度嘉北郊野公园日常运营维护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20年度嘉北郊野公园日常运营维护考核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标准要求 | 评价 | 得分 |
绿化养护 管理 (15分) | 养护质量 | 13 | 绿化养护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树木成活率95%以上;各类乔灌木修剪及时、规范;有害生物防控措施到位,无严重危害状,不得使用灭生性除草剂;古树名木不得随意破坏。 | ||
卫生保洁 | 2 | 无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及时清理各类废弃物,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 |||
林地保护和养护管理 (15分) | 林地保护 | 5 |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占用林地。 | ||
养护管理 | 10 | 抚育措施合理,郁闭度0.6-0.9,无明显林窗;枯立木、倒伏木、病虫害受灾木株数控制在3%以下;病虫防控措施得当,无检疫性病虫、恶性杂草,不使用化学除草剂,其他杂草高度在30cm以下;无垃圾堆放、无乱搭建现象;无猎捕野生动物工具;森林防火措施到位。 | |||
农田保护和农机管理(15分) | 农田保护 | 10 | 不得毁坏农田;田容田貌保持整洁。 | ||
农机管理 | 5 | 悬挂牌证,无安全隐患。 | |||
园内建筑 | 2 | 园内各类构建筑外观完好,整洁美观;门窗、座椅、卫生间、室内装饰物品等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 |||
环境管理(10分) | 环境卫生 | 2 | 园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齐全,保洁工具配置到位。园容整洁,道路无垃圾、积土、积水等现象;休憩设施表面整洁无污渍,绿地内无污物。 | ||
经营环境 | 2 | 经营场所各类广告牌匾、物品陈列等与公园性质、功能、整体环境等相协调。 | |||
垃圾管理 | 2 |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分类宣传落实到位。 | |||
园区水系 | 2 | 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污物,水底无沉淀垃圾。 | |||
安全管理(20分) | 安全制度 | 10 | 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火、防踩踏、防灾等各项应急预案齐全,并具有可操作性;各类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标准,档案齐全;园内举办群众性活动征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 | ||
设施管理 | 5 | 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达标,无安全隐患;定期检修并记录存档;各类主要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齐全。 | |||
安保管理 | 5 | 设有保安队伍和救护队伍,定岗定员进行治安巡逻,维护园区安全与秩序;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完整记录并存档;安保人员须业务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
重大事故 | 10 | 经营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
经营管理(15分) | 经营行为 | 5 | 餐饮服务、零售服务、游览服务、游艺服务等经营项目合理设置、监管规范并按规定明码标价;无擅自扩大经营用地面积、经营范围。 | ||
优质服务 | 10 | 定期开展服务培训,经营行为文明、服务态度良好;在园内醒目处设有举报、投诉监督电话。 | |||
整改执行(10分) | 反馈整改 | 5 | 对考核小组反馈的各类问题原则上在5天日及时解决;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解决的,应制定整改方案并书面告知考核小组。 | ||
投诉处理 | 5 | 举报投诉处理率100%,及时率100%,市民满意度85%以上。 |
考核时间: 考核人签字:考核对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