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6301005-2020-034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18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 2020 ]3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 2020 ]34号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计整改报告
嘉定区审计局:
你局《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嘉审预征[2020]2号)收悉,我局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一:个别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不到位。
2019年,区园林所基本支出中培训费、水电邮费等2个项目,调整预算分别为2万元、8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0.81万元、5.43万元,预算调整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预算有关的文件和规定,区园林所将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并及时做好年度预算调整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问题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2019年,区园林所、区林业站共有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预算金额合计250.39万元,其中1个项目零执行,涉及预算金额8.4万元。
整改情况:2020年开始,我局项目负责人员和财务预算编制人员加强对接,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的阶段性执行力,及时拨付和调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问题三: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2019年11月,林业站购入工程车一辆,价值13.8万元,记入固定资产,同时将支付的车辆购置税1.22万元和汽车装潢费0.25万元共计1.47万元记入费用,造成车辆入账价值不完整。
整改情况: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区林业站已于2020年5月把未计入的1.47万元计入固定资产。同时在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完成了修改。
问题四:购入材料未办理相关手续。
2019年,市容所智能清扫车示范运行项目按合同购入行车记录仪30台2.9万元、示范运营车配件(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激光雷达)16.64万元、外置空调12.71万元、非车载充电器11.86万元,合计44.11万元,上述配件材料未入账,也未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我局与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形成《关于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智能清扫车示范运行”课题材料费情况的说明》专题报告。该项目所购设备配件作为材料费支出,出入库领用单已补入凭证。
问题五:报废资产处理不及时。
截至2019年末,区园林所账面有东风卡车1辆,车辆原值5.26万元(调拨入账),已报废待核销。
整改情况:区园林所已与区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商一致,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车辆报废核销手续,已于2020年6月23日把相关资料及申请报告送达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问题六:未及时拨付垃圾处理费。
截至2019年底,区市容所应付(应返还街镇)单位生活垃圾收费余额713.26万元,其中23.64万元,时间已超过2年,未及时返还。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区市容所账面上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已超过2年时间的有23.64万元。区市容所进行了账面核对,并通知各街镇环卫作业公司及时清理单位生活垃圾收费账目,及时申请资金返还。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返还0.758万元,剩余资金22.882万元已于2020年7月16日统一上缴至区财政。
问题七: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2019年,区绿容局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的20份合同无签订日期,涉及金额12982.59万元。二是个别合同签订时间滞后。2019年11月,区绿容局支付垃圾分类宣传设计制作费14.16万元,该制作费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而合同中约定的委托日期和要求完成日期分别为2019年10月8日和2019年10月20日,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2019年11月,区林业站支付嘉定区公益林抚育检测工作等5个项目资金12万元,上述款项支付均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与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不符。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所反馈合同问题,我局以此次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嘉定区绿容局办公室工作指引》(2020-4),要求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学习,加强对签订合同的审核,不断提升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在必要时请单位法律顾问对相关合同进行把关。
通过此次审计后,我局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对《合同法》、《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提升工作水平,着重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抓好业务技能的岗位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包括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重点加强对预算、收入、支出等的管理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日常与专项监督结合。重点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探索财务公开或社会参与财务审计等方式。
三、加强项目管理。
根据审计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单位项目的监管,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完善项目办理手续,提升项目台账更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严把项目立项关、项目造价关和项目质量关,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对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建议,局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对各项制度执行要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