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38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2月22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202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2021〕7号关于推进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绿化管理部门: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思想,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市民公众参与社区绿化建设与管理,根据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本市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的通知》(沪绿委办[2020]6号)精神要求,2021年本区计划在街道(镇)全面推进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是实现绿化管理工作下沉、解决社区绿化专业短板的有效工作抓手,是推动社区绿化自治的有力技术支撑,符合未来社区绿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街道(镇)应根据《关于本区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推进建立符合区域实际、具体区域特色的社区园艺师制度,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专项工作经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明确工作任务
社区园艺师应具有一定的绿化专业能力并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主要工作内容定位于推进社区绿化自治、参与社区绿化管理、指导社区绿化创建等,应和现有的“绿化专管员”“绿化联络员”等岗位理清工作职责界面。
四、把握时间节点
2021年在各街道(镇)全面推进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并组织实施;2022年巩固社区园艺师制度工作成效,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五、加强工作考核
社区园艺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下阶段各街道(镇)绿化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并将纳入区局对街道(镇)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关于本区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嘉定区 上海市嘉定区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