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6301008-2021-003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8月11日 | 文 号: | 嘉市政市容联办[20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市政市容联办[2021]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定区“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
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自2018年启动首轮“美丽街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已于2020年底完成了13个“美丽街区”建设,本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显著提升。根据市精推办关于印发《本市“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沪精细化办〔2021〕3号文)的有关要求,区市政市容联办定于2021年至2023年开展新一轮“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
现将《嘉定区“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市政市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嘉定区“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专项
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更好地巩固街区的建设成效,挖掘城市的内涵、底蕴、特质,推动全区面上环境品质持续提升,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市精推办关于本市美丽街区(2021-2023)建设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区市政市容联办定于2021年至2023年开展新一轮“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细化落实建设相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周期管理”的超大城市治理新思路,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继续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更优的管理,做好新一轮的“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推动全市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努力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美丽街区”建设管理标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深耕巩固第一轮(2018-2020年)“美丽街区”建设成果。郊区重点打造镇政府所在区域,推进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新三年建设每个街镇再新建至少一个“美丽街区”,力争使全区“美丽街区”覆盖率达到45%,全区深耕打造2个“美丽街区标杆区”。积极推进嘉定新城“美丽街区”建设,确保“美丽街区”建成区面积覆盖率达到55%以上,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握人民城市的人本价值,全面抓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各环节的运作,始终将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成效的标准。
(二)注重品质。加强规划和设计引领,注重城市人文、历史内涵、底蕴和特质的发掘和体现,并将市民的文化生活意愿融入街区设计,更好展现海派城市风貌,塑造有生命力的街道空间。
(三)分类推进。根据不同街区的现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已达到较高水准的区域,精打细磨、巩固完善;对存在明显短板的区域,对照标准、治理提升;对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的区域,规划引领、指导建设,确保不同功能定位的街区各具特色。
(四)科学管理。注重一体化建设,推动“美丽街区”的方案设计与城市更新、智慧社区建设等规划设计有机衔接,进一步聚焦管理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落实规范化管理,建立完整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信息库,完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的监督机制,积极对接“一网统管”平台,确保街区环境常态长效。
(五)树立标杆。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精心打造一批能充分展示上海特质的“美丽街区”示范区域,树立标杆,起到辐射引领、以片带面作用。
四、主要任务
对标“美丽街区”创建导则和“六化十无”的建设标准,紧密结合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等工作,突出道路设施、多杆合一、城市家具、沿街绿化、建筑立面、招牌广告、景观灯光等内容,以交通护栏整治、行道树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地铁出入口周边环境治理、桥荫桥孔环境整治、卷帘门整治、公共空间休憩座椅优化提升等专项治理为重点,实施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确保道路环境更加整洁、街容街貌更加美观、空间视觉更加靓丽、管理服务更加优化、城市特色更加凸显,持续提升全市市容环境品质。
(一)巩固深耕建成街区。对照《城市容貌规范》、《“美丽街区”创建导则(试行)》、《“美丽街区”建设考评办法》等要求,严格执行“六化十无”标准,全面做好前三年建设已完成“美丽街区”的拾遗补缺、巩固提升工作。
(二)打造一批标杆街区。聚焦重点区域,精心打造能体现“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上海特质的示范“美丽街区”,实现街区“面貌一新、眼前一亮、为之一振”的最佳效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拓展覆盖面上街区。以“六个聚焦”为重点,即:聚焦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场馆周边旅游集散、大型居住区、医院、车站、码头等区域,聚焦苏州河沿岸等滨水休闲区域,聚焦区区、街街、街镇、镇镇等交界区域,聚焦街心花园、口袋公园、街区小品等创新景观区域,聚焦历史风貌保护区、工业遗产改造利用、保护建筑修缮功能完善、永不拓宽道路等景观提升区域,聚焦郊区撤制镇等环境薄弱区域。
五、重点内容
对标国际一流城市的水平,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深入推进路面平整、水面清澈、立面靓丽、店面美观、桥面完好、屋面洁净、杆面清洁、箱面美化、绿面多彩、地面干净等“十面”综合治理提升,确保城市道路(含水域)平整化、公共设施规范化、建筑立面协调化、围墙建设生态化、店招店牌个性化、街景绿化品质化。
(一)城市道路(含水域)平整化。道路平整完好,无破损病害,铺装统一,色彩一致,道路标志、标线清晰,做到无暴露垃圾、无道路病害、无乱涂写、无乱停车、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管理有序,整洁见本色,重要区域要达到席地可坐标准;闲置地、荒地、工地、待拆迁基地等规范遮挡,无各种垃圾堆积;河道水域无漂浮垃圾,两岸无垃圾、杂物堆积。
(二)公共设施规范化。清理沿街屋顶违规设置设施,推行主要街区架空线入地,注重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的方式整合各类公共设施。按照“做减法”要求,去除过度设置的交通护栏及固定停放车架设施。做到无占道亭棚,无污损、无乱涂写、无张贴、无乱刻画、无“戴口罩”,确保沿街无擅设占道经营性亭棚和管理服务类亭棚,管理服务类亭棚严格管控做减法,并保持容貌整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环境整洁。
(三)建筑立面协调化。重点关注城市天际线的设计,以及建筑外立面、建筑顶楼第五空间等关键细节,对各类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修缮、整理和美化,提升沿街店面橱窗景观水平,推动沿街门面、卷帘门升级换代,改造封闭式卷帘门,各类公共服务相关标识标牌等设置规范、布局合理,做到立面无污损、无违法建筑、无乱悬挂、无乱设标语,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且各类附属设施设置规范,空调外机横竖对齐;沿街第一立面无违法建筑,强化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治理、违建清除;无擅自悬挂的广告和横幅,且无陈旧过时、明显破损、过于密集的宣传标语,沿街门店橱窗保持整洁。
(四)围墙建设生态化。倡导绿色、生态理念,采用透景围墙、绿篱围墙、艺术围墙等表现形式,展现围墙建设景观风貌,做到无污损,确保各类围墙完好、整洁。
(五)店招店牌个性化。按照《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加强街区店招店牌规划引导、设置规范,并展示个性化和多样性,体现区域特色和景观品质,与周边环境和谐,确保户外广告无破损、无污迹,店招店牌完好、整洁。
(六)绿化街景品质化。街区内主要道路做到“一街一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街坊)与保护建筑应保持历史风貌与特色,各类绿化街景、花坛花境、小品以及休憩座椅等设置应与区域功能风貌相协调,做到无失管失养绿化,确保各类绿化、花卉长势良好,无黄土裸露,修剪规范,树穴盖板、绿化护栏等附属设施完好、整洁。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对照新一轮建设要求,各街镇摸清“美丽街区”建设底数,形成任务量清单及资金匡算,由区市政市容联办统一汇总,形成三年行动方案及整治任务清单。
(二)全面推进(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区市政市容联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清单,各责任部门协同推进,各街镇具体推进实施。
(三)整理总结(2023年10月至12月)。区市政市容联办做好经验总结、案例汇编,各街镇落实项目收尾、资料归整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更优的管理,做好新一轮的“美丽街区”建设工作。依托区、街镇两级市政市容联席会议平台,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确保建设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完成,推动全区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整体能力的持续提升,使城市环境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努力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注重综合协调。全面发挥区市政市容联办在“美丽街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督促做好前期研究、规划、设计工作,协调推进跨区域和跨部门建设任务,及时做好有关难点问题的协调处置。同时结合重心下移的要求,各街镇要对照创建导则要求与建设标准做好“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方案,有效组织实施各类建设整治工作,并加强日常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落实支撑保障。各街镇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嘉定“美丽街区”建设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建成的“美丽街区”区域后续管理资金保障力度,为后续整治升级版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要全面加强城管、公安、水务、交通等执法保障,推动执法、管理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治理实效。
(四)()444444、4、()抓好全程管控。一是前期综合设计。对照《城市容貌规范》、《“美丽街区”建设创建导则(试行)》及相关标准规范,引入社区规划师制度,注重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在每个项目正式建设前做到“先设计、后施工”,做到“一区域一方案、一路一方案、一点一方案”进行综合性设计,确保建设整体效果。二是加强中期监管。项目开始建设过程中,对照建设任务清单,按照建设实效“六化”开展专项检查,保证建设整体效果。三是落实长效管理。全面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管理实效“十无”。
(五)强化社会参与。结合重大活动保障,文明创建和卫生创建,美丽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架空线入地、一江一河等工作,加强互联互动,注重借势借力,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利用各类新媒体介质,加强“美丽街区”建设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美丽街区”建设市民评价工作,全面收集、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市民满意度。
附件:
1、上海市“美丽街区”创建导则(试行)
2、“美丽街区”建设和管理标准
3、嘉定区“美丽街区标杆区”、“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三年行动(2021-2023年)任务计划表
附件1:
“美丽街区”创建导则
项目 | 具体要求 |
城市保洁 | 1、道路路面保持整洁干净,无污渍和扬尘,没有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 2、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变电箱、公共交通站牌、信号灯、路名牌指示标志、人行道栏和杆、道路防护隔离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整洁干净,无拴吊杂物。 3、消火栓、邮筒(箱)、信息栏、各类岗亭、废物箱等服务类设施宜集约布局在人行道设施带内,设置整齐,外观整洁。 4、各类人行天桥、跨线桥、高架桥荫、桥孔、地下隧道、人行地下通道等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完好整洁,无堆物、设摊等现象。 5、水域环境整洁,无漂浮垃圾,两岸无违法建筑,无堆放垃圾杂物。 |
设施管理 | 1、城市道路的车行道和人行道平整完好,无破损病害。地面交通标志标线清晰。 2、各类道路公共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无损,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各类街面公共设施的形态、材料、外观和品质,体现所在地区的风貌特色。各类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清晰醒目。 3、亭棚管理规范,东方书报亭、彩票亭、早餐车等经营性亭棚入场入室;按照“做减法”的要求,治安亭、电话亭等公共服务类亭棚设置规范,亭容亭貌整洁。 4、无乱拉乱接架空线,无乱设指示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空间视觉整洁美观。 5、合理设置和减量道路隔离护栏设施,严格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标准,无固定非机动车停放车架设施。 6、无障碍设施安全、畅通,注重无障碍设施人性化。 7、在公共空间内设置的休憩座椅等设施更加人性化,保持完好、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项目 | 具体要求 |
立面维护 | 1、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完好、整洁,无明显脱落和污迹。历史保护建筑风貌保持完好。 2、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的附属设施设置规范,完好无损,空调外机横竖对齐,整洁美观,确保安全。 3、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完好无损,避免千篇一律,体现区域特色和景观品质。 4、各类围墙完好、整洁、美观,体现文化、艺术、生态特色。 5、沿街店铺门面和橱窗整洁美观,布置精美。 6、第五立面(屋顶)无违法建筑,无暴露垃圾杂物,注重屋顶美化。 |
景观品质 | 1、绿化植物品种体现多样性,绿化景观层次色彩丰富。提倡立体绿化和阳台绿化。 2、行道树的树穴无黄土裸露,树穴盖板平整完好。 3、花境、花坛、花柱、城市雕塑和主题小品的设置要与区域的功能风貌相协调融合,布局体现文化底蕴。 4、城市夜景照明设置规范,完好无损,与区域整体性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灯光融合美感、动感和时尚感。 5、规范设置广告、店招、铭牌、通讯基站等各类设施,清理违规设置的设施,保持城市天际线优美靓丽。 6、水域环境整洁优美,有设计感,水生植物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 |
动态管控 | 1、纳入一网统管平台,管理机制完善,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管理要求。 2、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落实,各类责任主体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建立自律自治组织。 3、充分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管理数据实现互联共享。 4、街面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确保管理实效。 |
附件2:
“美丽街区”建设和管理标准
表一:建设标准
序号 | “六化” | 具体标准 |
1 | 城市道路平整化 | 修复城市道路路面的明显坑洼、井盖高低差、沉陷、车辙、裂纹等各类病害问题,铺装统一,材质、色彩一致。 |
修复城市道路人行道道板(包含人行天桥、地道、桥梁)的破损、松动问题,铺装统一,平整完好,人行不松动, | ||
刷新各类路面交通标志、标线,确保清晰。慢行车道应采用显著的地面标志、标线、彩色涂装等方式,便于清晰识别,确保安全。 | ||
2 | 公共设施规范化 | 根据区域交通状况,合理设置交通护栏,拆除过多、过高、过乱的交通护栏,同一路段的不同位置的隔离护栏应做到样式协调统一。 |
规范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通过划线、涂色、花砖等形式明晰标识,不设置固定停放车架设施,不出现设置区域阻碍通行、过于零散等现象。 | ||
拆除私设、擅设的道路禁车柱和分隔栏杆,优化必须设置的禁车柱的形式,对破损、变形、接口粗糙的进行替换和重装,对严重锈蚀、污迹的进行重涂。 | ||
公共场所按技术规范合理设置废物箱,干垃圾、可回收物应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标识准确、规范。废物箱宜按区域定位设计外形,达到协调、美观的效果。 | ||
规范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各类箱体设施设置,疏密有序,布局合理,不影响人、车通行,倡导信息化、智能化、简约化设置和适度美化。 | ||
消除私设、乱设指示牌,整理设置不规范、阻道的指示牌,修复弯折、歪斜、锈蚀的指示牌,在确保符合规范、不遮挡的前提下,推行“多杆合一”。 | ||
实行主要街区架空线入地和“拔杆”的整治提升,推行“多箱合一”。其他区域对乱拉电线的现象进行整治、梳理,确保城市空中容貌有序。 | ||
规范、提升休憩座椅的设置,增强实用性,倡导一体化、集约化设置,确保“坐得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街区特色。 | ||
规范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盲道连贯、畅通;扶手电梯、升降梯等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
序号 | “六化” | 具体标准 |
3 | 建筑立面协调化 | 修缮建(构)筑物外立面(含各类跨线设施外立面、护栏等),确保整洁、完好,无明显脱落、污迹,色彩符合街区风格。 |
整理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空调机架、遮阳雨棚、晾衣架、各类管线等各类附属设施,确保牢固、完好、整洁,横竖对齐。 | ||
结合沿街商铺业态调整,改造封闭式卷帘门,尽量设置玻璃门。 | ||
整理屋顶广告、店招、铭牌、通讯基站等各类设施,清理违规设置的设施,对平屋顶进行美化。 | ||
4 | 围墙建设生态化 | 修复、美化各类围墙。新建围墙宜采用透景墙、艺术墙、文化墙,原有围墙修补时,应保持与周边围墙的一致性。 |
工地围墙应达到规定的高度,连续、封闭,并适当美化。 | ||
提倡采用绿篱、垂直绿化,体现生态特色。 | ||
5 | 店招店牌个性化 | 提升店招店牌品质,易清洁,不易受雨痕污染,形态、材料、外观等应体现所在地区的风貌特色。 |
店招店牌按规定设置,设计确保个性化,不搞“千篇一律”。 | ||
6 | 绿化街景品质化 |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绿化,提倡内景外透、绿地共享,街区主要道路应设置花坛、花境、综合绿地,高速、高架道路两侧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宜设置容器绿化。 |
提升沿街绿化品质。沿街绿地、花境、绿篱带应注重植物搭配丰富,层次丰富,色彩、造型配置协调,季相变化明显。 | ||
消除行道树穴黄土裸露,替换易碎、劣质树穴盖板。有条件的,使用绿植覆盖或做成绿化容器,并与休闲座椅组合设置。 | ||
加强雕塑等街道公共艺术作品的养护。城市雕塑及其他类型街道公共艺术作品应保持与周边街区环境相协调,确保结构、材质安全,不影响通行,保持完好、整洁,不脱漆、锈蚀,无垃圾、污渍。 | ||
建设符合街区特色的景观灯光小品。确保完好安全,造型、造景美观,不产生飞线,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
建设水清岸洁、优美、有设计感的景观水域环境,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兼顾可接近性和安全防护要求。 |
表二:管理标准
序号 | “十无 | 具体标准 |
1 | 无道路病害 | 车行道无明显坑洼等各类病害问题,车行不明显颠簸;路面铺装统一,修补材质、色彩一致。 |
人行道道板砖无破损,铺装统一,平整完好,人行不松动,雨后不积水。 | ||
2 | 无暴露垃圾 | 道路人行道、路面及沿街绿化带、绿化容器内无暴露垃圾,地面无污水;商业集中路段落实沿街商户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制度。 |
道路无污渍、污垢,见本色;重点区域要达到席地而坐的标准。 | ||
沿街废物箱及时保洁和收运,无垃圾满溢、无箱体污迹。 | ||
沿街屋顶、屋檐及其他目视范围内无乱扔垃圾或乱堆杂物。 | ||
高架桥荫、跨线桥桥洞、地道等无垃圾堆积。 | ||
沿街可视范围内河道水域无漂浮垃圾,两岸无垃圾、杂物堆积。 | ||
闲置地、荒地、工地、待拆迁基地等规范遮挡,目视无各类垃圾堆积。 | ||
各类城市家具(灯、杆、牌、杆、箱、亭、栓、栏、椅等)落实保洁责任,无积灰、污迹。 | ||
3 | 无立面污损 | 沿街各类建构筑物立面、围墙表面、公共设施表面、行道树树干、道路地面等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 |
乱涂写的整治应尽量恢复原貌,不出现“戴口罩”现象。 | ||
无污损或内容陈旧的广告;无白板、空架。 | ||
无破损、缺字、污迹、陈旧不清的店招店牌;关店后的破损、残留店招应及时拆除。 | ||
4 | 无违法建筑 | 沿街第一立面(及沿街目视范围内河道两岸)、第五立面无违法建筑。 |
优化沿街业态,沿街无破墙开门、开窗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无乱设阶梯的现象。 | ||
序号 | “十无 | 具体标准 |
5 | 无乱占道 | 道路沿街、公共场所、过街设施等各类环境无任何形式占道设摊。 |
沿街商铺不占道经营、加工、堆物。 | ||
东方书报亭、彩票亭、早餐车等经营性亭棚入场入室。推进占人行道设置的电话亭减量。 | ||
管理服务类亭棚设置规范并保持容貌整洁,不得在路口或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不得功能异化,闲置亭棚应及时拆除。 | ||
6 | 无乱停车 | 非机动车在规定停放区域内停放整齐,共享单车严格管控。 |
机动车按照要求停放规范。 | ||
7 | 无乱悬挂和乱设标语 | 沿街建(构)筑物上没有擅自悬挂的临时广告和横幅,无晾晒衣物等。 |
无陈旧过时、明显破损、过于密集的宣传标语。 | ||
沿街的门店橱窗无乱贴广告和标语,保持橱窗整洁。 | ||
8 | 无乱设广告和标牌 | 无擅自设置的广告、电子显示屏、灯箱、拱门等宣传品和各类标志标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设施安全,无破损或字体残缺现象。 |
9 | 无过多过密护栏 | 无过多过密的、丧失功能的各类交通护栏。保留的护栏应落实清洁粉刷养护,不影响市民正常出行和城市容貌。 |
10 | 无失管失养绿化 | 各类绿化、花卉长势良好,修剪规范,无死株缺株,无黄土裸露,无明显病虫害。 |
各类绿化无人为踩踏、毁坏、偷盗现象。 | ||
破损绿化容器、行道树穴盖板、绿化护栏等及时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