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6301008-2021-004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文 号: 嘉市政市容联办[202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市政市容联办[2021]4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

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沪精细化办〔2021〕12号)的要求,为改善部分乡镇行政区调整、行政建制撤制合并后出现的设施配置管养缺失、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破撤制镇区域管理瓶颈,补齐城市精细化管理短板,进一步优化本区市容环境,将市容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每个角落,让更多的市民生活在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宜居环境中,现决定开展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嘉定区关于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市政市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嘉定区关于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为改善部分乡镇行政区调整、行政建制撤制合并后出现的设施配置管养缺失、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破撤制镇区域管理瓶颈,补齐城市精细化管理短板,进一步优化本区市容环境,将市容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每个角落,让更多的市民生活在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宜居环境中,现决定开展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努力实现“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美好愿景,通过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郊区环境,补短板锻长板,努力实现城市道路平整、环境卫生整洁、公共设施完好、绿化养护规范、街面环境有序、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良好的城乡新面貌,从而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范围

撤制镇又称非建制镇,现为镇管社区区域。

三、治理标准

根据《城市容貌规范》要求,撤制镇市容环境重点突出“八无”治理标准,即无道路病害、无暴露垃圾、无立面污损、无违法建筑、无乱占道、无乱停车、无乱悬挂或乱设标语、无失管失养绿化等。(详见附件1)

四、主要任务

(一)修补道路“病害”。撤制镇区域内道路要保持平整、完好、无明显“病害”。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问题路面;及时加固、更换、归位和补齐松动、破损、移位、丢失的道板砖;确保井(箱)盖、雨水箅完整、不堵塞,雨后不积水;确保人行道板、边缘石整齐、无缺损;保障车行道、人行道、盲道、坡道等畅通无阻。强化文明施工,尽量减少通行影响和人居环境影响。

(二)加强环卫保洁。撤制镇区域内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加强主要道路及“五个周边”的环卫保洁工作,确保无暴露垃圾、污水污迹等。加强管执联动,从源头打击垃圾偷乱倒行为,在结合部、河道、桥洞和闲置地等环境薄弱区域内不得有垃圾堆放。完善公厕、倒粪站、垃圾箱房、压缩站等环卫设施配置,确保设施完好和环境整洁、无异味。

(三)做好立面维护。撤制镇区域沿街一侧外立面要保持整洁、安全,无污损。及时修复、清洗、粉刷有破损、污渍问题的外立面,保持外立面整洁和完好,符合《城市容貌规范》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严格执行《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加强招牌管理,按规定开展检查与养护,及时修复、更换或拆除有破损、残缺、陈旧等现象的店招店牌,拆除关店后残留的店招店牌。清除沿街第一立面、第五立面的违法建筑,基本无破墙开门、开窗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

(四)规范设施设置。撤制镇公共设施要设置规范,保持齐全、无破损,不乱占道。清除占道经营性亭棚,对服务管理类亭棚做减法,维护亭容亭貌整洁;整合设置杂乱、功能不全的公共设施,合理采用“一杆多用、一箱多用、一亭多用”等方式规划布局;加强道路交通隔离栏整治,对一些过多、过密、过杂的护栏做减法并保持完好整洁。

(五)消除市容乱象。撤制镇街面秩序要保持有序、规范,无违章。落实集中整治和日常固守相结合,做到乱堆乱放清干净,乱晾乱挂收干净,乱停乱摆理干净,乱涂乱画擦干净,乱搭乱建拆干净。切实发挥出城市网格化管理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自治共治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凸显条块联动、资源整合、实时监督的高效能,杜绝脏乱现象回潮。

(六)强化绿化养护。撤制镇区域内要有规范的绿化养护作业,合理配置、均衡分布绿植,定期为绿植除虫除害、清理杂草、修剪死株病株,保持植株生长良好;要加强绿化保洁,确保绿化内无暴露垃圾、无人为踩踏、无毁绿盗绿现象;要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绿化附属设施,确保无黄土裸露、无树穴盖板或侧石缺损、无破损绿化护栏等。

五、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7-2021年8月)

各街镇全面开展撤制镇市容环境调查排摸工作,摸清情况,分解任务,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每年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

2、先行先试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底)

先行开展部分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底)

开展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适时汇报整治成效,加强工作点评、监督指导和问责督办。

4、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底)

完成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整治收尾工作,验收各项既定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镇要根据各自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源头排摸,锁定任务清单。各街镇要认真调研,围绕阶段目标,突出重点项目,锁定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整治任务,明确阶段性任务和项目推进的时间进度,完成附件中的统计表格并上报。(详见附件2)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化社会协同。要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宣传,弘扬道德规范,广泛动员单位及个人参与市容环境治理工作。要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继续开展“五大十清”清洁行动,提升市民群众对市容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加强考核巡查,促进比学赶超。以“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精准发力,补足短板,干出实绩。区市政市容联办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检查,督促任务推进进度。届时,每年撤制镇环境治理成效将与各街镇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五)加强系统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各街镇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落细各项管理措施,有效利用各方资源,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形成齐抓共管、稳定长效的管理机制,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推进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夯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基础。

 

附件1:撤制镇市容环境管理标准

附件2: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表

 


 

附件1

撤制镇市容环境管理标准

序号

“八无”

具体标准

1

无道路病害

车行道无明显坑洼等各类病害问题,路面铺装相对统一,修补材质基本一致。

人行道道板砖基本无破损,铺装基本统一,平整完好,人行不松动,雨后不积水。

2

无暴露垃圾

道路人行道、路面及沿街绿化带、绿化容器内无暴露垃圾,地面无污水;商业集中路段落实沿街商户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制度。

道路无污渍、污垢,基本见本色。

沿街废物箱及时保洁和收运,无垃圾满溢、无箱体污迹。

沿街屋顶、屋檐及其他目视范围内无乱扔垃圾或乱堆杂物。

高架桥荫、跨线桥桥洞、地道等无垃圾堆积。

沿街可视范围内河道水域无漂浮垃圾,两岸无垃圾、杂物堆积。

闲置地、荒地、工地、待拆迁基地等规范遮挡,目视无各类垃圾堆积。

各类城市家具(灯、杆、牌、杆、箱、亭、栓、栏、椅等)落实保洁责任,无积灰、污迹。

3

无立面污损

沿街各类建构筑物立面、围墙表面、公共设施表面、行道树树干、道路地面等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

乱涂写的整治应尽量恢复原貌,不出现“戴口罩”现象。

无污损或内容陈旧的广告牌。

无破损、缺字、污迹、陈旧不清的店招店牌;关店后的破损、残留店招应及时拆除。

4

无违法建筑

沿街第一立面(及沿街目视范围内河道两岸)、第五立面无违法建筑。

优化沿街业态,沿街基本无破墙开门、开窗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

5

无乱占道

道路沿街、公共场所、过街设施等各类环境无任何形式占道设摊。

沿街商铺不占道经营、加工、堆物。

东方书报亭、彩票亭、早餐车等经营性亭棚入场入室。服务管理类亭子做减法,亭容亭貌完好整洁。

管理服务类亭棚设置规范并保持容貌整洁,不得在路口或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不得功能异化,闲置亭棚应及时拆除。

6

无乱停车

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车辆停放整齐、管控有序。

机动车按照规定要求停放规范,管控到位。

7

无乱悬挂和乱设标语

沿街建(构)筑物上没有擅自设置和悬挂的广告和横幅,无晾晒衣物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安全。

无陈旧过时、明显破损、过于密集的宣传标语。

沿街的门店橱窗无乱贴广告和标语,保持橱窗整洁。

8

无失管失养绿化

各类绿化、花卉长势良好,修剪规范,无死株缺株,无黄土裸露,无明显病虫害。

各类绿化无人为踩踏、毁坏、偷盗现象。

破损绿化容器、行道树穴盖板、绿化护栏等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