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6301005-2023-04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2月08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2023〕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2023〕4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嘉定区景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现将《2023年度嘉定区景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镇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度嘉定区景观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度,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领导下,按照市局景观管理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嘉定新城新一轮建设发展,以进一步提高街镇层面景观管理能效,提升辖区市容景观品质为目标,扎实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现制订2023年嘉定区景观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精神,按照“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能量”的行业治理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更高品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修订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灯光规范管理,深入开展违法违规户外设施治理提升,建立健全景观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城市运行安全基础,切实提升辖区街景风貌品质。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管理条例
按照修订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规范开展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灯光设施管理。通过邀请市级专家开展业务培训、播放行业宣传片、微信公众号推广等方式大力开展宣贯及培训,进一步提升管理从业者业务水平。各街镇要通过举办主题活动、安全告知、上门宣传等手段加强辖区内设施所有者的知晓率。
(二)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1、嘉定区户外招牌三年(2021-2023)专项治理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本区开展户外招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嘉绿容[2021]38号)文件精神,三年整治任务量5436块,目前剩余量764块。按照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的节点要求,各街镇要全力推进,确保实现全面清零。
2、2023年嘉定区违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专项整治
制定市(待市局制定后下发,见附件1、2)、区(812块,见附件3、4)两级督办清单,按照管执联动要求大力推进,及时督促相关设置者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进行整改或拆除,逐步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各街镇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推进辖区内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分别是:(1)市级督办6月底前完成6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全面完成;(2)区级督办5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全面完成。
3、加强嘉定新城重要区域户外招牌管控提升
以城市运行安全、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为目标,加强嘉定新城重要区域违法违规户外招牌管控。区市容管理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和检查,马陆镇要全面开展嘉定新城重要区域户外招牌现状排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实施销项治理。落实户外招牌全过程监管措施,严格开展设置备案,逐步开展设置提升。通过建立健全户外招牌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城市运行安全基础,逐步提升嘉定新城重要区域街景风貌品质。
(三)规范开展行政许可
通过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开展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督促设置者及时办理行政审批,户外广告审批率不低于90%。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推进街镇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做实户外招牌全过程监管,着力提升户外招牌备案率。各街镇要运用好招牌智能化监管系统,全面掌握、及时更新辖区内户外招牌设施的动态信息,配备专业力量,依靠“一网统管”平台,通过全面排摸,对新设置的和历史遗留符合备案要求的户外招牌进行规范备案,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建立清单实施销项治理。要制定完善事后监管机制,确保备案后事后监管率达到100%,对备案后没有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的,按照管执联动程序,依法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处置。
(四)及时启动《嘉定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修编
按照市局总规精神,启动对《嘉定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修编,开展单体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各街镇要配合区级管理部门全面梳理方案内点位合法性,做好户外广告日常监管,确保辖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规范设置。
(五)有序开展景观照明维护管理。
按照州桥一、二、三期景观照明安全检测评估报告,启动该区域景观照明安全改造。同时对环城河一、二期及百联周边景观照明开展安全检测,确保设施安全亮灯。继续做好区建(管)景观照明项目维护保养和集控统一启闭监管工作,建立养护制度,定期对养护单位实施考核。
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自建景观灯光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依法开展社会单位自建景观照明的意见征询,确保区域景观照明设施按照规范设置和安全运行。
(六)循序推进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建设。
推进完成2022年度8条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创建收尾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沪绿容〔2020〕189号)文件精神,注重规划设计引领,2023年各街镇应至少完成1条(段)特色道路建设(见附件5),各街镇应在6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与评审,7月底前开工,10月底前完成建设。各街镇建设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七)严格落实安全管理。
根据《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区绿化市容局继续对各街镇户外招牌设施开展安全抽检,对检测后存在安全隐患的,将及时移送告知各街镇,各街镇要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
各街镇应组织辖区户外招牌设施安全检测,安全抽检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辖区总量的30%,并于台汛前完成整改。同时,各街镇应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历年抽检不合格户外招牌管执衔接工作,台汛前督促完成全面整改。各街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汛期期间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