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6301005-2023-06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2月08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2023〕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2023〕6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景观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规范户外招牌设置监管,全面推进本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现将《嘉定区加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附件:嘉定区加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嘉定区加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街镇户外招牌管理能效,规范户外招牌设置监管,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本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级协调、属地管理、安全有序、全面备案”的原则,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户外招牌全面开展备案管理工作。各街镇要通过对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情况的排查梳理,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对已设置且符合备案条件的户外招牌做到应备尽备,达到进一步补齐管理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目标。
二、工作范围
各街镇对下列情况采取招牌设置审批预受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传区绿容局进行行政许可。
(一)在历史文化风貌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
(二)设置箱体式整体结构户外招牌、大型垂直外墙式户外招牌或者高度大于2.5米的独立式户外招牌;
(三)超过建构筑物3层或者在建构筑物10米以上部位设置。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
设置前款以外的户外招牌的,设置者应当在设置前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础信息,做好事前宣传。
各街镇要运用好招牌智能化监管系统,通过全面排摸,及时更新辖区内户外招牌设施的动态信息。配备专业力量,一是对已设置且符合备案条件的户外招牌进行备案登记,并要求其按照规范设置;二是对新增或变更的要提前告知,尽早监管。宣传过程中要耐心宣讲政策,让设置人充分了解相关标准和规范,督促设置人及时提交材料进行备案纳管。要主动公布咨询电话、网站,对新设置户外招牌的,在设置前应主动介入,指导设置人合理、合法、合规设计和施工,防止出现因设置人不了解政策而返工现象。
(二)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事中监督。
户外招牌备案过程中,要及时掌握户外招牌的设置时间和施工进度,指导设置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同时要注重设计引导,从凸显地域特色,提升艺术水平,杜绝粗制滥造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
(三)严格设置要求,做好事后监管。
各街镇在开展备案时,要告知设置人承担的相应义务,定期对招牌进行检查、维护,招牌残缺破损、污渍明显、亮化设施故障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清理、修缮,确保其牢固、安全、美观。及时督促设置人定期对户外招牌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属地街镇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发现户外招牌有违规设置和安全隐患情况的,应及时督促当事人限期整改,同时通过管执联动程序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2023年2月,制定计划,宣传摸底。
各街镇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落实职责分工,对历史遗留符合设置条件的户外招牌开展全面排摸,制定备案工作清单,并在数据库内更新辖区内户外招牌设施的动态信息。
(二)2023年3-6月,精心组织,全面备案。
根据基础数据信息,逐条路段、分类推进备案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发现,对户外招牌开展规范备案。
(三)2023年7-12月,拾遗补缺,巩固提升。
基本完成辖区内历史遗留符合设置条件的户外招牌备案工作,大幅提升备案覆盖率,建立健全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招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2024年起,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管,备案监督管理全覆盖,实现备案管理工作长效常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网络
区绿容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全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各街镇要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健全管理力量、完善管理措施、责任压实到人、资金保障到位。
(二)实施销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各街镇要抓紧任务排摸,尽快锁定任务量,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实施销项式管理。完善巡查检查机制,充分运用“一网统管”平台对招牌规范设置进行巡查发现,及时掌握招牌新增、变更情况。加强对事中、事后的常态化监管力度。期间发现违规招牌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移送街镇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加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街镇要通过播放行业宣传片、微信公众号推广、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有效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各行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户外招牌设施规范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优良环境和运行安全。
(四)及时上报信息,做好工作统计
各街镇于2月28日15:00时前,上报《嘉定区加强户外招牌备案工作任务表》;每月25日前,填写《嘉定区加强户外招牌备案管理工作推进表》,报区所景观科。联系人丁雯凤,联系电话6953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