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6301005-2023-09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2月23日 文 号: 嘉绿容发〔2023〕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202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遏制装修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进一步规范本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现对本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控,落实责任告知

根据《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治理 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沪绿容〔2021〕408号)和《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环卫管理和作业服务工作要点》(嘉容环〔2023〕4号)的相关要求,各街镇应强化装修垃圾源头管控,切实做好辖区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包括村居、沿街商铺、综合商业体、其他产生单位)的责任告知工作,及时告知最新装修垃圾规范堆放要求、品质要求以及收运方式,杜绝装修垃圾非法收运处置,确保本区装修垃圾应收尽收。请各街镇于3月20日前完成辖区产生单位的责任告知书(见附件1)发放工作,并对告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见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区局。

二、建立发现机制,开展排摸检查

各街镇应加强属地监管,做到守土有责。严禁私设非法装修垃圾及整治垃圾分拣点、临时堆点,严禁各类固体废弃物非法跨省转移,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查迎检自查自纠工作。要落实环卫、房管、城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资源整合,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发现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辖区装修垃圾积压、违规清运处置等问题,同时每季度组织属地执法部门开展排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见附件3)及时报送区局,对拒不签约、私设分拣点、擅自收运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要追根溯源、依法核查、深挖细究,严肃处理。对各类上级检查发现的装修垃圾违规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推进清运新模式,确保长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未完成装修垃圾清运新模式全覆盖的街镇应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点位一档案”要求,协同辖区房办、区城发环境公司等相关部门研判新模式适用类型,并加强社区宣传指导,于上半年完成全覆盖任务。同时各街镇要密切跟踪新模式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巩固成效,切实提高常态监管效率,不断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