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6301005-2022-08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8月03日 | 文 号: | 嘉绿容发〔2022〕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发〔2022〕8号关于要求落实京沪高铁(嘉定段)绿色廊道工程(沪宁城际铁路征地范围内)环境整治遗留问题的函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巩固路地通力协作、联合整治的成果,保持京沪高铁(嘉定段)沿线良好的生态景观环境,同时也维护好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9年11月、2022年1月分别发函,要求贵司抓紧与我局签订京沪高铁(嘉定段)绿色廊道建设和养护费用支付协议,并按约及时支付款项。时间已过六个月,尚未得到贵公司的回应。
在绿色廊道项目完工,并经嘉定区审计局竣工决算审计后,根据嘉府办便函〔2015〕第19号和沪宁城际公司委托函的精神,按照《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竣工面积测绘报告》和铁路土地权证,各方确认涉及高铁项目用地范围内为1384.54亩,其中京沪高铁909.64亩、沪宁城际474.9亩;相应地高铁项目应承担的建设费用为12077万元,其中京沪高铁7935万元,沪宁城际4142万元。
此外,高铁项目还应承担自2019年7月起至2022年6月的绿色廊道3年养护费用,经各方协商每年为1030万元,3年合计为3090万元,其中京沪高铁2030万元、沪宁城际为1060万元。
两项合计贵司需承担:5202万元(目前为止未有费用发生)。
项目竣工已4年,经上海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嘉定区重大办多次召集贵单位相关处、京沪公司、沪宁公司,就项目建设费用和由此而产生的养护费用支付进行协调,贵司均表态对上述费用无异议。为此我局明确告知贵司以下事宜:
1、为保障、落实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法权益,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有关保障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文件精神(建设费由我区财政垫付、整整3年的养护费目前由原施工企业垫付),特建议贵司与我局签订支付协议、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2、根据《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京沪高铁(嘉定段)廊道工程铁路范围内绿化属于铁路单位管护范围,请贵司尽快明确并落实养护责任,以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2022年8月31日开始,原管养单位将不再对京沪高铁(嘉定段)廊道工程铁路范围内绿化进行管护。
再次致函,望予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