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6302001-2017-4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生效日期: 2017年01月05日 文 号: 嘉绿容{2017}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绿容{2017}4号

2016年度嘉定区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镇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本市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6〕60号)精神,围绕“城市精美成长”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城市景观品质和加强规范管理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改善区域空间形象,现将今年我区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沪户外广告整治联办2016年8月3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2016年任务的通知》(〔2016〕1号)及2016年重点区域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督办清单(嘉定区)的工作部署,涉及我区2016年违法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任务量共计146座,其中道路红线内34座(由市路政部门负责实施整治),道路红线外112座(由区绿容局牵头组织实施整治)。通过齐抓共管、层层推进,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督办清单中由我区组织实施的112座违法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已拆除100座,完成率89.3%,完成年度既定工作目标,余下的12座正在积极落实推进中,力争明年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016年各街镇违法高立柱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完成情况         单位:座

2016年市督办清单(红线外)

街镇

总量

已完成量

未完成量

完成率

安亭镇

43

40

3

93.0%

江桥镇

35

29

6

82.9%

马陆镇

16

16

0

100.0%

南翔镇

11

11

0

100.0%

嘉定工业区

4

1

3

25.0%

真新街道

2

2

0

100.0%

菊园新区

1

1

0

100.0%

合计

112

100

12

89.3%

 

同时,2016年区绿化市容局还组织开展了违规户外广告三年治理行动,在我区重点区域、主干道沿线共计拆除违规擅设、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观瞻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43块,其中有3座市督办清单外的违法高立柱广告设施,另拆除了3500余对违规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道旗)。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

(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联动”的原则开展违法户外广告设施

专项整治工作,区绿化市容局按照市督办清单开展核对梳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整治任务。各街镇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整治计划,落实整治经费,及时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同时,根据市有关部门的动态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广告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组织检查各街镇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整治成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宣传动员

各街镇注重加强前期宣传动员,主动约谈从业单位和相关企业,晓之以理,鼓励其主动拆除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江桥镇、马陆镇市容管理部门注重加强行业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行业正确认识,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强势推进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及时开展督查和指导工作,自12月份开始落实每日上报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整治进度与动态讯息。会同各街镇克服困难规范落实整治举措,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加强对整治现场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与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确保高速公路、主干道通行安全,沿线环境整洁。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街镇在专项整治工作前期重视程度不够,组织推进落实不力,进展缓慢。虽然设置户外广告的要求已经明确,但个别街镇仍然存在边拆除“高炮”广告边违规设置大型落地广告的情况,问题严重。

    (二)部分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和阵地单位对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要求认知度不够,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以推诿和拖延等方式不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影响了整治进度。

    (三)在整治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拆除的广告钢结构和广告喷绘布未及时清理,随意摆放在路边或悬挂在树干上,影响了区域高速公路、主干道沿线的环境面貌。

    四、2017年工作要求

    (一)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依法从严从速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全面开展本区户外广告设施(含公益、商业)现状核查工作。

    (二)保持高压势态,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市督办清单余量和郊环线内(含外侧200米内)违法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任务。12月底前基本完成郊环线外侧违法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任务。

    (三)以市广告阵地规划和区实施方案为依据,暂停辖区内“高炮”及屋顶广告审批,实现“高炮”及屋顶广告零设置。 

    (四)以提升城市空间景观品质为目标,结合区广告阵地规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本区违法户外广告三年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违规擅设、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观瞻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