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43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01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18年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系(电话:39178591)。

一、基本概况

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都配备了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了绿化市容行业投诉受理、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

3、强化培训,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参加网络舆情应对、保密工作、公文写作等培训讲座,对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并对公开信息的时效、数量、质量做了严格要求。

4、坚持依法规范操作,提升行政效能

我局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初审,领导审定后,再由网站信息员进行内容输入。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我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情况”;公开了临时使用绿地、迁移树木、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将涉及绿化、林业和市容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全年共计公开信息125条。

 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和“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及下属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并对执行情况作出了说明,全年共计公开信息6条。

三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标识AI文件”、“2018年度嘉定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质量评议”情况通报”等,全年共计发布4条。同时,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衔接。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公开申请等服务。 

四是新闻类信息公开。全年我局在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上共发布新闻类信息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3份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已严格按照《条例》及《规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受理和答复,并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我局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虽然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018年,我局将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对典型案例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完善疑难问题报告会商机制;二是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群众了解更多的信息查询的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会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当面申请数

3110

   

     2.传真申请数

3120

   

     3.网络申请数

3130

   

     4.信函申请数

314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按时办结数

3210

   

     2.延期办结数

322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兼职人员数

832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