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02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7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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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系(电话:021-39178591)。    一、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绿容局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充实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应用场景建设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都配备了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了绿化市容行业投诉受理、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 3、强化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我局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参加网络舆情应对、保密工作、公文写作等培训讲座,对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并对公开信息的时效、数量、质量做了严格要求,通过培训,提升工作意识,提高业务素养,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整体推进。 4、坚持依法规范操作,提升行政效能 我局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初审,领导审定后,再由网站信息员进行内容输入。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我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绿容频道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发文总量为169件,在“嘉定绿容”频道主动公开公文14件。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情况”;公开了临时使用绿地、迁移树木、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了“对林业植物的检疫”;“对出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合同备案”等行政许可文书全年共计962份。 三是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表”和“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情况等,并对执行情况作出了说明,全年共计公开信息11条。    四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的垃圾分类专栏,涉及公开法规制度、垃圾分类指引、定时定点投放小区目录以及工作动态等,公开了“垃圾分类科普与实务”、“《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目前共计发布67条。同时,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衔接。依托区档案馆、区两个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公开申请等服务。  五是新闻类信息公开。全年我局在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上共发布新闻类信息1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7份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已严格按照《条例》及《规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受理和答复,并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0.97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虽然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023年,我局将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对典型案例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完善疑难问题报告会商机制;二是加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群众了解更多的信息查询的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会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