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02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系(电话:021-39178591)。   

一、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绿容局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充实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应用场景建设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落实机关、基层单位兼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至202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按规定要求开展。2、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了绿化市容行业投诉受理、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3、注重培训,提升能力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参加网络舆情应对、保密工作、公文写作等培训讲座,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方面加强学习,并对公开信息的时效、数量、质量明确要求,通过培训,提升工作意识,提高业务素养,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整体推进。4、坚持规范操作,提升效能。严格程序,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初审,领导审定后,再由网站信息员进行内容输入。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绿容频道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发文总量为252件,在“嘉定绿容”频道主动公开公文20二是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2023年,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嘉定区鸡鸣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关于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学生社区建设项目迁移树木的许可”瑞金医院北部院区二期扩建工程(桩基除外)”和“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JMSG-1标(主体)”等行政许可文书全年共计849份。三是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和“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单位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并对执行情况作出了说明,全年共计公开信息37四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垃圾分类专栏,公开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简报”和“上海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度、垃圾分类指引、定时定点投放小区目录以及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布16条。同时,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衔接依托区档案馆、区两个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公开申请等服务五是新闻类信息公开。全年在各门户网站、微信等公众账号上共发布新闻类信息40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15条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已严格按照《条例》及《规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受理和答复,并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82.05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虽然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2023年,将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典型案例的研究,完善疑难问题报告会商机制;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广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拓宽信息查询渠道,提高为民服务实效;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层次的信息关联工作,主动沟通,及时协调,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善于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